若有人知春去处之向日葵版(10月5日改,不断更新中)

尘尘 发表于 2009-10-01 18:04:40

我是梁郁,在S大读博士二年级,地球物理专业。我热爱篮球,就像热爱我的专业一样。

我第一次遇到钟美是在图书馆前,在一个以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为主题的摄影展上。那是一个深秋,新学期的十月,由于摄影展的主办单位是一个口碑极好的大牌杂志社,粉丝众多,所以图书馆前人头攒动。我清楚地记得那天钟美穿一件大红色的风衣,白色的小丝巾在胸前俏皮地跳动,她站在一片金色的落叶中,就宛如画中人。她之所以让我感到难忘是因为她的神情。不知为什么,她穿着最鲜艳的颜色站在最热闹的地方,但却仿佛是这世界上最落寞的人。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不得而知。那时很想叫住她,和她说几句话也好,我想知道这个女孩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可是一转眼她就消失不见了。

人与人之间绝对是讲缘分的。因为在十月末的篮球赛上我又见到了钟美。

那天她穿一件明黄色的套头衫,款式极具时尚感的牛仔裤,如此简单的装扮却将她那姣好的身材映衬得淋漓尽致。钟美刚一出现在篮球场就吸引了所有异性的目光。不仅观众如此,甚至连球员也顾不得投球,频频地朝她坐的方向看。一场比赛打得溃不成军,4925,我一人独得29分,他们笑称只有我视美色如无物。虽然那天我是全场最神勇的球员,可钟美才是名副其实最闪亮的明星。我承认她很美,她的皮肤是蜜蜂色的,有着绸缎般的质感,在阳光下,目光流转,笑靥迷人,就像一朵灿烂的向日葵展开了花瓣。

待比赛结束后,男生们顾不得擦汗喝水,全都围到钟美身边。原来他们都认识她。中文系的研一新生,开学不足两月,几乎全校男生都知道了她的名字。钟美不仅人如其名,长得很美,最难得的是她那可爱活泼的性格,她并不像一般的美女那样虚荣和势利。无论是富家公子还是贫寒子弟,无论是留洋博士还是无名小辈,无论是魅力王子还是平凡男生,她都一视同仁,一样的随和亲切。

钟美没理那些男生,她捡起地上的篮球,那小小的身形轻盈一跃,修长的双腿毫不费力地跳起来,摆脱地球的引力,纤细的腰肢极富弹性地微微弓起,映出那美好的曲线。一个漂亮的投篮,然后回头展现给大家一个嫣然的笑容。我竟微微有些心动,难怪他们都叫她篮球宝贝。

令我受宠若惊的是钟美居然主动过来与我攀谈。

“他们说你是地球物理专业的博士。”

“惭愧,我生平只有两个爱好,我的专业和我的篮球。”

“那也是我的爱好。再加上文学,刚好三足鼎立。我小时候的理想是成为国家地理杂志的记者,拍最动人的照片,写最精彩的文章。”

钟美说话的时候笑靥如花,我有点心动,但不知为什么,更多的却是心虚。我不敢和她对视,只能表示赞同:“那真是一个伟大的理想。”

“还没有请教你的名字呢。”她的声音甜如蜜糖。

“我姓梁,单名一个郁字。”初识这样一位小巧精灵的人儿,在她面前,无论我说什么都显得愣头愣脑,在这种情况之下的万能定律是以不变应万变。

“梁玉?”钟美笑,“我只知有个才子叫作宋玉。谦谦君子,温润如玉,那可真是人如其名。”

我腼腆地笑:“不是‘君子如玉’的玉,是‘沉郁顿挫’的郁。”

钟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不管是‘沉郁顿挫’还是‘郁郁乎文哉’,到底是儒家正统,都是文质彬彬的谦谦君子。我没有说错。”

我有点惊讶,更多的是惊喜。钟美并不是花瓶,说不定还是个有灵魂的女子。

我们都穿着运动服不方便带手机,钟美拿出一张白纸撕成两半,在其中一张上写下她的联络方式,再将另一半纸给我,我飞快地写下自己的号码。自从那天起,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钟美最爱张学友的歌,并收藏有其全部专辑。而我除了篮球以外的另一个特长便是唱张学友的歌,尤其是早年的粤语歌,我简直可以唱的出神入化。朋友们都戏称我为“歌神”。第一次和钟美去唱歌的时候,一首《遥远的她》震住了全场,更让钟美大为惊叹,她当着众人的面给了我一个名副其实的大拥抱,还差点没当场献吻,令我飘飘然,得意之余又不免有些尴尬。

我实在搞不懂那些中文系的女生,疯起来不像个样子,可有时却又莫名伤感。前一分钟还在开怀大笑,下一分钟就泪眼相向。我喜欢安静的生活,钟美却成天闹哄哄地参加各种各样的校园活动。我恶狠狠地说她活像一个交际花,她用拳头捶得我几乎胸骨碎裂,一点也不温柔。

更令我完全不能理解和容忍的是钟美居然最爱徐志摩的诗,还去搞什么志摩诗歌朗诵会,品位之差,空前绝后。现代人哪里能写出什么好诗呢?从小熟读唐诗宋词的我只爱黄庭坚的那一句“若有人知春去处,唤取归来同住”。而我的春天又在哪里呢?我不知道。我就像是一只冬眠了二十余年的熊,等待着我的春天,一个洁白、温暖的春天。

但是钟美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她随和,没有架子,不像一般的美女那样目中无人,说话做事都很顾及别人的感受,就算她真的不高兴了发点小脾气,也像是在撒娇,她从来不会让人下不了台。所以男孩子们都喜欢她爽朗的性格。他们叫她阿May,而我只是连名带姓地叫她钟美。也许我无法摆脱物理学专业所赋予我的严谨持重,我受不了那些脂粉堆里打滚儿的男孩子,整天阿MayMay,表情和语气里都带着轻佻。是啊,他们都爱钟美爱得发狂呢,我却没有。

因为我遇到了董素。

董素是英文系的系花,可她却并不像是一个春天,她更像是一个寒冬。他们说她的冷漠不知吓退了多少校内校外的男生,但我觉得她是冷艳。是的,自从第一次见到她起我就无药可救地爱上了她。那天她在图书馆的一角看一本英文书,眉头微蹙,正在书架前流连的我在看到她的那一刹那像是被雷电击中了一样。一向沉默的我竟然会主动向女孩子殷勤地搭讪,感谢上帝,居然让我帮助她解决了一个有关热带气旋的困惑。就是这样,我们相识了,我也一下子从一个大好青年变成一个病入膏肓的人。

我同时患有躁狂症、抑郁症、妄想症和强迫症。我因为爱她而躁狂;因为爱她不得而抑郁;我每天都疯狂地妄想同她邂逅;每次经过图书馆的大门前,我强迫症般地频频回首。

我爱的女孩就该是像董素那样,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每天安安静静地坐在图书馆里,一杯咖啡,一本小书,美丽而静好。董素就像是一株水仙花,也许有点冷漠,但却是那么的娇嫩、清新、迷人,让人心动而不忍触摸。而钟美,钟美是一株阳光灿烂的向日葵,粗糙而热烈,在阳光下盛放。可篮球场毕竟是男人们的天地,当挥汗如雨打到兴奋处,便把T恤一脱,赤膊上阵,那实在是高贵的女孩子不该出现的场所。

女孩子都喜欢科比,不过长得帅点就把她们迷得晕晕糊糊的。而钟美,她居然最爱霍华德,品位真不是一般的差,是出奇的差。但是我承认钟美会说话,会打扮,会生活,是个活色生香的可人儿,我承认她很有吸引力,尤其是对异性。但是董素,她那雕塑般质感的玉色肌肤,那黑水晶般的眼睛太摄人心魂。我爱的就是这水仙花般的女子,清丽不可方物,高贵、娇嫩,需要我的仰视,需要我用一生来呵护。有时自信心爆棚,觉得这世间只有我才配得起董素,可有时她的冷漠却令我突然陷入自卑感,她就宛如一场天国的绮梦,尘世的爱情又怎配去攀求呢。我始终在矛盾中纠结,如履薄冰,乍惊乍喜,只能自己折磨自己。可我为董素所受的苦她根本置之不理,她的存在,只为颠倒众生。她倚仗着她的美貌,让世间的男人为之心痛。

钟美向我提出要求,不要我叫她钟美,要改叫小美。小美,小美,多么的肉麻,像是父亲在叫女儿一样,打死我也不肯。钟美嘟起的嘴巴我视而不见。可是素素啊素素,我每天至少要在心中默念这个名字七十次。一向泡在实验室的我现在改泡图书馆。我找尽了各种各样的借口向董素搭讪。我声称最近有许多资料要查,我假装看书,其实是去看她。

董素读书读得累了,就慵懒地靠在窗台上。一头乌发沿着窗子的边沿垂下来,像云彩一样绵软而飘逸,像海藻一样润泽而丰盈。她就如同拜伦诗中走出的女子,那轻盈紧束的腰身修长而柔软,那墨玉镶边的美目光彩流转,那晶莹温润的红唇任何异性见了都忍不住想要品尝。我不由地看的痴了。

董素摇晃着手中的咖啡杯,深褐色的液体随着她的目光荡漾。

她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一语道破我的心事:“你在想谁?”

我赶忙讪讪地收回目光。

董素回到座位继续波澜不惊地看她的书,而我的内心深处却早已翻江倒海。

董素就喜欢这样折磨和戏弄我。她这样对我,我却半点也恨不起来她。也许爱一个人就是心甘情愿地为她受苦,被她虐待。

当我第一次和钟美相见时,她就热烈地对我说:“我最喜欢物理系的男生!”丝毫不懂得掩饰,这年月,女孩子早已没有了含蓄之美。女孩子要有女孩子的矜持,无论时代多么开放,这是永恒真理。就像董素,约她十次,只允约一次。这才是被追求者的态度。可我转念一想,自己分明自欺欺人,她这哪里是矜持,她只是爱搭不理而已。

董素的穿着就如同她的名字,她的表情,都是素雅的,淡淡的。她只穿黑色和白色,都是没有感情的颜色,但她却偏偏记得涂口红,冷漠的表情,娇艳的红唇,更添一种神秘的美艳。我却只能无法自制地爱她爱到发狂,爱她爱到心碎。真是令人气馁。

而钟美,周一她是一头黑短发的白雪公主,一袭白色丝裙就如一朵刚刚出水的白色芙蓉;周二她是小红帽,大红的蓬蓬裙随风轻摆,就像一簇明亮的火焰,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的目光聚集点;周三穿上了水晶鞋她就是仙德芮拉,白嫩的秀足,纤细的脚踝,像是随时等待王子邀她翩翩起舞,她的眼神又似总有几分不安,仿佛随时担心华车会变成南瓜;周四她又穿上了花斑马似的黑白条纹长裙,白色的衬衫缀满了大朵的玫瑰,足下是白色复古的镂花凉鞋,就宛如《一千零一夜》中走出神秘的阿拉伯女郎;周五她变成了小美人鱼,穿一条可爱的银色蛋糕裙,裙摆就好像银鱼的鳞片,一双修长、纤细的腿美得让旁人的目光不忍离开。总而言之,五颜六色,七朋缤纷,无所不用其极,什么夸张她穿什么。有时钟美恨不得把赤橙红绿青蓝紫全部穿在身上,若是一般的女人,一定俗不可耐,活像一棵挂满饰物的圣诞树,可是穿在她那小巧玲珑的身上,却又不觉庸俗,而是像彩虹一般艳丽。有时我真的不懂钟美,那么热闹的颜色穿在她的身上,怎么却显得如此寂寞呢?也许,她的内心并不如她的外表看起来那般快乐。

董素有着很棒的英文口语,一向追求完美的她不允许自己有牛津腔以外的其它口音。而钟美,她一向贪玩,居然连六级也懒得去考,一点也不上进,真叫人郁闷。我知道把两个人拿来这样比较是很不公平的,可我总是下意识地这么做。其实最重要的是,她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钟美是个漂亮又有点麻烦的女生。别看她平时在球场上身手敏捷矫健,可是私底下在一起玩的时候她却是个病泱泱的林黛玉,不是这儿痛就是那儿痛。今天头痛,明天腹痛,一痛起来就像个小孩子,赖在那儿不肯走。我简直怀疑她是不是装病。心中虽有些不耐烦,但毕竟是受过16年教育的人,不得不随时注意自己的绅士风度,何况钟美还病着,不管真病假病,我总要有一丝怜香惜玉之心,假装耐心地照顾她,至少陪在她的身边。

钟美还有一个很奇怪的习惯,她从不喝咖啡,只要一闻到咖啡的味道,就会马上皱起眉头来。有一次她非要我陪她看电影,《烟雨红颜》,多么无趣的文艺片,我只爱看科幻与悬疑片,于是当然是拒绝。

可她却百般哀求:“这么浪漫的电影无论如何不能一个人看,你一定要陪我看。”

我突然福至心灵,故意恶作剧地说:“你陪我去喝咖啡我就陪你看电影。”

钟美从来不喝咖啡,我想她这次一定不会再继续缠我,谁知她只犹疑了一下,竟一口答应下来。我也实在有些好奇她喝过咖啡后会有怎样的反应,于是决定舍命陪她去看电影。

那么闷的片子钟美却哭得梨花带雨,我真是哭笑不得。

从电影院出来直奔咖啡馆,一杯卡布其诺之后钟美就开始胃痛,痛到额头冒出细密的汗珠,我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她这次不是装病,她是真的病了。搀扶着她走出咖啡馆,才下台阶,她突然一阵抽搐,嘴角涌出一股鲜血,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一向镇静的我竟然慌了起来。

她尚有一丝神智,气若游丝地说:“送我去医院……”

我赶忙抱起她,飞奔向医院。

后来才知那些天钟美一直在赶论文,连熬几个通宵,每天睡眠不足三小时,白天头痛不堪,还要服用阿司匹林,再加上咖啡的刺激,终于导致胃出血。知道真相以后,我悔恨交加。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我竟让钟美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于是在她住院的日子里,不住地对她献殷勤。我记得钟美的钱包、背包、手机上都画满向日葵的图案,心想她一定很喜欢向日葵,于是就买了一大束前去讨好她。

钟美看到向日葵后又惊又喜,像个小孩子一样雀跃不已,完全不像是胃出血的病人。她开心地对我说:“我是真的喜欢这些向日葵。你送我向日葵,我的病一定会好起来的!但是梁郁,你又是怎么知道我最爱向日葵呢?你真是一个有办法的人!”

我的脸上露出狡黠的笑容,马上编出一大堆花言巧语哄她开心,巧言令色把她感动得声泪俱下:“我是猜的啊,你一定会喜欢向日葵。这是我第一次送女孩子花,红玫瑰显然不合时宜,怕你误会我是那种随随便便送花的人,更怕你不肯收。郁金香美则美矣,却是最没有灵魂的花,你这样精灵的一个小人儿,送郁金香恐怕会被你嗤之以鼻。百合虽然脱俗,但是曲高和寡,且太过单薄,缺乏生命力。蓝色妖姬虽然夺目,却太过妖娆,不配你那脱俗的气质……真是难煞我也。想来想去,只有向日葵最合适。而且,你看它们多新鲜,生机勃勃的,还带着露水,就像你一样。在花房中看到它们,我一下子就被打动了,毫不犹豫地买下来,送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钟美脸上难以掩饰的感动,她一定被我的好口才折服了,但是嘴上仍不忘揶揄我:“就是一束花而已嘛,竟然发表这样的长篇大论。幸亏我知道你的底细,知道你不过是个物理学博士,业内青年学者,不是什么植物学家,也不是从中世纪穿越而来的浪漫骑士,更不是19世纪的多情诗人。所有的花我都喜欢,但是,但是……你猜对了,我最爱向日葵。”

钟美的脸上露出娇羞的神情,她就是这点可爱,她完全不记仇,她并不记恨是我把她害得这样惨。

钟美出院以后,我们照样吃饭打球。只是经过了这件事以后,我心里多少对她有些愧疚,于是在生活中格外地关心她,照顾她。钟美也越发地小鸟依人起来,对我极其温柔,在我面前和在其他男生面前简直判若两人。一起打球的男孩子们见到这情景,时常拿我俩打趣,开我和钟美的玩笑。

我不得不承认钟美极大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学校那么多男生爱慕她,她都不理,却偏偏对我情有独钟。她总是小鸟依人地跟在我的身边,我到哪里,她就到哪里。球场上只要有我的身影,她那美丽娇小的倩影也一定会出现。有时她也会要我陪她逛街,那可真是件苦差事。逛到累了她会把手放在我的臂弯里,走在大街上,身畔有这样美丽出色的女伴,路人不住地投来艳羡的目光。我居然有些享受这种羡煞旁人的感觉,在其他男人面前有钟美在身边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我知道自己这些小想法有些不够光彩,但男人总是爱面子的动物,我虽然对钟美无心,却无法拒绝与她出双入对。

虽然表面上与钟美形影不离,可我心心念念惦记着的却是我的素素。在钟美住院前陪她逛一次街我也要讨价还价,直到她主动说给我洗那又脏又臭的运动服我才肯陪她去。但是为了素素,上刀山下油锅抛头颅洒热血我也在所不辞。只要素素一句话,就算让我从二十层楼上跳下去,我也不会迟疑。空有一腔热血不知道往哪儿喷,毫无理性,恨只恨没有机会以死明志。

我也知道不可以貌取人的道理,谁都会说这样的话。然而说这话的人大抵都没见过素素那张脸。那是一张无法不叫人心动的脸。她的美,惑阳城,迷下蔡。一个女人长这样一张脸就是让男人魂牵梦萦、黯然销魂的。

有时候世事就是这般矛盾,如果有一把手枪对准素素,我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挡在她身前,就算为她而死也在所不辞,可是说出一句爱你却是这般艰难,简直比死还难。我知道有一种男人随便见个什么东西,是猫是狗是人是鬼还没有弄清楚,就要昏天黑地地爱一场,一哭二闹三上吊,可真是要命。我的爱不至于那么廉价。可我的爱情却不知该如何开口表达,只能默默藏在心底。原来我的花言巧语只能对钟美一人才说得出。我的好口才,在素素面前,完全没有用武之地。这般痛苦煎熬也许都是我咎由自取,不懂得如何处理自己的感情,怪不得人。

眼见得毕业的日子一天天邻近,我每天都在为是否要向素素表白、如何向素素表白而痛苦。我茶饭不思,日渐憔悴,胡须一周也不刮一次,每条牛仔裤都松松垮垮的,需要扎上皮带才能勉强挂在腰间,钟美笑称我越发潇洒了。别人都以为我是为了那篇备受瞩目的论文,他们不知道其实我是为了伊人,衣带渐宽,却终究不悔。

那天终于在图书馆前的草地旁见到素素,一时间我又惊又喜,又喜又悲,失神的双眼一下子焕发出光彩来。谁知素素竟是同我道别,她已决定前去英国攻读博士学位,且与她那刚刚认识的香港男友同行。这一下非同小可,我只听见自己脑海中“嗡”的一声,剩下的话我都听不见了。我的身体在不住地颤抖,我的心脏在不住地下沉。我不能相信这样的事实。我在空中划下一个绝望的手势,呆看着素素,他们要一起去英国,他们一起。而我……我又算是什么呢?我想我是早已萎谢了。

本该热情似火的六月天里,我却如堕冰窖之中,心寒意冷。

我想我那颗爱心已被冰冻。那颗曾经被她熔化的心。

我那颗冰冻的心,此刻正一阵阵地绞痛。

我悲哀地想,素素啊素素,我知道我早晚要为你患心脏病的。

待素素离开以后,经过学校大门,我但觉自己的身体轻飘飘的,我感觉到我的血液都飘浮在半空中——我失重了。我想我已经失去了自己。除了身体的重量,还有我的灵魂。整个人像是全被掏空了。

六月的天说变就变,上午还是晴空万里,下午就暴雨倾盆。篮球场上空无一人,我独自在暴雨中拼命地奔跑、投篮。突然脚底一滑,竟仰天摔了一大跤,我坐在雨中哈哈大笑,然后鼻中一阵酸涩,堂堂七尺男儿,竟然落泪。

我一向洁身自好,从来不进迪厅酒吧这类声色场所,可是那晚却迫不及待地想要一杯烈酒。我想我已过完我的半生,我不知道对于自己来说,还有什么事情是不可以做的。

心情恶劣,几杯烈酒下肚,一向酒量极好的我也承受不住,跑到洗手间狂吐不已。我知道喝过烈酒之后会有一些生理上的反应。我还知道这毕竟是不会死人的,至多就是痛苦罢了。就像爱一个人,就像人的一生。

我已经伤悲得没有力气再伤悲。难以形容的困倦。我就这样趴在吧台上睡着了。

凌晨的时候,却突然醒来,一刻难得的清醒。想起素素要走,但觉悲从中来,不可断绝。我的心剧烈地收缩,疼痛,我多么希望这只是一场梦啊,素素她不会真的走。没有了素素,我找不到生命的意义和继续活下去的理由,名校毕业、博士文凭、旁人眼中无限的前途……一切的一切此刻都变得虚无,难道我活着就是为了现在这些吗?

我知道这个时间不该打扰任何一个人。但是如果不找人说句话,我想我会痛苦得疯掉。

拨下一个熟悉的号码,接听电话的是钟美。我也不知自己胡言乱语说了些什么。但在挂下电话二十分钟以后,钟美已经赶到我所在的酒吧。我不知钟美是以怎样惊人的速度起床穿衣赶过来的,我只知自己没有浪费这二十分钟,因为我又喝了好几杯酒。等钟美见到我时,我已完全不能自制,手舞足蹈,又哭又笑,不成人形。

钟美扶着我走出酒吧,我那182cm的身高,85kg的体重全都压在她瘦弱的肩膀上,她需要使出很大的力气才能够站稳。钟美用她那纤细的手臂搂住我的腰身,夜色中犹如一朵风中百合般凄艳动人。不知为什么她的眼睛泪水盈盈的,梨花带雨的小脸楚楚动人。我的耳畔传来她细细的声音:“梁郁,让我做你的女朋友好吗?我会很爱很爱你的……”酒精早已麻醉了我的大脑,我无力思索她话中的意思。可是钟美却扬起了她那花朵般的俏面,闭上眼睛,送上那花瓣般娇嫩的嘴唇。我并不知自己是真的心动,还是只是一时受酒精的支配,我并不爱钟美,却情不自禁地深吻了她。她柔软的身体在我的怀中颤抖,一时间,天旋地转……也许只有在那样的一刻,在酒精的麻醉和肉体的欢愉中我才能遗忘失去素素的痛苦。

夜凉如水,冷风一吹,整个人清醒了大半。只见钟美依偎在我的怀中,她虽没喝酒,脸上却带着微微的醉意。我痛心疾首,明明自己心里只有素素,却怎么和钟美抱在了一起?我对自己有些恼怒,连忙将钟美推开,口不择言地对她乱吠:“你不要再缠着我,我永远不会爱你,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

钟美的面孔开始变得苍白,比那夜风中即将凋残的百合还要哀怨,她的脸上尽是屈辱的表情。她望着我,满脸都是泪水,用我从未听过的哀伤的声音说道:“可是梁郁,我是真的爱你。”然后她转身离去,金色的发带在夜风中摇曳,就像向日葵的花瓣随风飘散。

我心中懊恼自己方才做出那样的举动,竟任由钟美离去,狠心没有追她。

比这更狠心的事我也做过。我从未爱过她,即使是在和她亲热的时候。虽然我知道她一直在等待我的爱。可是我的爱,早已全部给了素素。

待我完全清醒过来,心中越发对钟美愧疚,我实在不该利用她对我的感情而对她如此,越想就越觉悔恨,真想把自己杀掉算了。可我就算死一万次也不能弥补给钟美造成的伤害。我无法原谅自己对钟美所做的一切。我整日沉浸在自责和痛苦之中,只得再转念安慰自己,钟美是那么热情奔放的女孩子,或者她不会在意这些事。她一定会原谅我的,说不定等过几天气消了,她就会主动找我。

可是这次我猜错了。钟美再没有找过我。她完全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如朝露乍散,似云锦寸断。耳畔没有了钟美的叽叽喳喳和喋喋不休声,我竟有几分不习惯。我甚至开始思念钟美。更奇怪的是,我思念钟美的时间居然比思念素素的还要多。

我开始变得热衷于所有关于钟美的事,只要有人一提起钟美的名字,我就异常兴奋,赶忙凑上前去。我向一起打球的男孩子们问到有关钟美的事情,这才发现几乎所有的人都要比我更了解她。我不知钟美最爱吃的水果是草莓、柚子和樱桃,不知她爱吃绿茶口味的蛋糕和红豆口味的冰淇淋,不知她从来不穿短裙,不用带香味的纸手帕,不知她只戴红色的手套,不知她因为经常头痛要随身挟带止痛片……我根本对她一无所知!我心中惭愧,表面上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可我却忽视她太久,我根本就不了解她,从来没有真正关心过她。

转眼间已经快到离校的日子,我和钟美就要这样无声无息地各奔东西。多么悲哀,原本那样熟悉的两个人现在竟变得比陌生人还要陌生。

一天我正在篮球场拼命地投篮,借此来发泄心中的苦闷,和钟美同住一个寝室的小安突然来找我,她说有东西要交给我。

小安交给我的是一本日记,钟美的日记。钟美已经提前离校,她带走了所有的东西,却唯独在抽屉里留下这个日记本。

我很惊讶,钟美是那么粗糙而热烈的一个人,没想到竟会有记日记的习惯。在我看来,只有感情细腻的人才会喜欢记些零零碎碎的东西。

小安的表情凝重,她说这本日记我应该看看,她还说我从来不懂钟美的心。

我顾不得擦去脸上的汗水,赶忙离开篮球场。

我捧着日记本,坐在林荫路旁从前常和钟美谈天休息的长椅上,小心翼翼地翻开扉页,上面是一行清秀的小楷——“若有人知春去处”,我惊讶,这不是我最爱的那句诗么?

我一页一页地翻看钟美的日记,里面的一字一句读来都觉心碎,我没有想到钟美竟然有这么多不为人知的故事,我更没有想到的是,钟美竟然爱我爱得那样的深。我看得肝肠寸断,心如刀割。

 

……

别人都以为我和梁郁是因为篮球赛而相识的,其实在这之前,我就见过他。我和梁郁第一次见面是在新学期保护地球环境的摄影展上。这件事我从未向人提起,包括梁郁。但是我却清楚地记得那天梁郁一身白衣站在图书馆前那棵丁香树下的情景。他有如玉树临风,他的身旁,落叶纷纷。他身后是一幅巨大的照片,上面是热带雨林中不知名的张牙舞爪的艳丽生物。不知怎的,在看到他的那一刹那,我的心中一阵温暖的疼痛,我心中所筑建的那面围墙骤然倒塌。

与其说这是短暂的异性间的相互吸引,倒不如说这是一种久违的想念。

初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觉得似是旧时相识。我似乎对他已经很熟悉了,他穿衣的风格,他细小的习惯,他说话的语气,甚至他微笑时嘴角扬起的弧度,我竟然都知道,就像是许多许多年前就认识一般。可如此熟悉的一个人在最开始的时候却偏偏要以陌生人的身份出现。我那时多想告诉他:“是我,是我,我已经等了你太多太多年。”

后来知道他是校篮球队最棒的球员,我就开始一场不落地关注所有的篮球比赛。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我又见到了他。

……

 

……

记得妈妈小时候总是叫我眉眉,一来是因为“眉眉”与“美美”谐音,二来是因为五岁那年,爸爸离开我和妈妈远赴德国,自那以后,我便时常愁眉紧锁。妈妈就是这样“眉眉眉眉”地把我从小唤到大的,可是虽然同名,我却没有陆小曼的万种风情,更不会有人为我写下一部荡气回肠的《爱眉小札》。我之所以喜欢徐志摩,是因为我觉得能够写出这样一本札记的男人一定很深情。

我的朋友们都叫我阿May。只有梁郁,他从来都是叫我钟美。就是这样,连名带姓,认认真真地叫我的名字。

也许这只是最平常的叫法,因为每一个陌生人都会这样称呼我,实在没有什么不平常的地方。但是我也不知为什么,每当梁郁叫我的时候,我的心中总是一阵难以抑制的温暖和欣喜,总觉得他的称呼是和别人不一样的,有一种说不出的亲昵。

而我最怀念的,还是童年时爸爸亲切地呼唤。那时他总是“小美小美”地唤我,二十年来我从未听到过比那更好听的声音,他的每一声呼唤都直喊到我灵魂深处去。

我的名字是爸爸所取。妈妈说美这个字太过庸俗,爸爸则说不然。我的爸爸名叫钟俊,父亲俊,女儿焉能不美?是乃大俗大雅尔。然而,那一声声小美,已经是多么遥远的事情。我再没听到这个称呼,已经很多很多年。自从爸爸走后,妈妈要我答应她,永远不再见爸爸,且不许我问她原因。我不知好好的一家人何以如此。

我太想念父亲,和他那略带沙哑,却充满磁性的声音。

……

 

……

今天梁郁问我为什么总是要把自己打扮得五颜六色,他说女孩子穿颜色素雅的衣服才好看。

可我就是爱那鲜艳的红和明亮的黄,每次买衣服都会下意识地买艳丽的颜色,在人群中一眼就能看见的颜色。

童年时和妈妈一起去百货商店买东西,我曾经丢失。我在吃糖果,妈妈尚有物品需要购买,就叫我站在一个柜台前等她,我吃完糖果后想去找她,却迷失了方向。那时我还那么小,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找不到妈妈是多么的绝望,我哭得几乎晕厥过去,我从未那样的害怕过。后来是妈妈找到我的,她找到我的时候,几乎已经完全失态,只是抱住我大哭,全然不管路人对我们的侧目。

那年我只有五岁,爸爸才刚刚离开我们。

自那之后,我只穿鲜艳的颜色,在人群中一目了然的颜色。我已经失去了挚爱的爸爸,我生怕再找不到妈妈。

……

 

……

一个人活在这个世上是多么的孤单、弱小和无助。

别人只知道我从不穿短裙,可是他们并不知道我的大腿在童年时便留有一块难看的伤疤;他们只知道我常戴红色手套,可是他们并不知道我的手背上因为输液而留下的难看的针孔。他们只看到我性格中阳光明媚的一面,但是他们看不到我的孤独、忧郁和冲动。

只有我知道自己是病态的。

这一切的情形自我初遇梁郁的那一刹那而结束。

初次同他相见的时候,我那宛如止水的心就被乍起的风吹动。就算心坚如冰,也会被他融化。在那一瞬间,我竟不知今夕何夕,只是希望时间能够静止,没有过去未来,那一瞬间便是永恒。那时我就知道,我和他之间是会有故事的。在今后的日子里,我的生命,将会和眼前这个男人有关。

他同时兼有阳光般灿烂的笑容和月光般忧郁的眼睛,前者让爱他的我动心,后者让得不到他的我伤心。还有他那柔软的声音和那柔软的头发……
    哦,我的天,叫我如何能够不去想他呢?

同他在一起的时候,在他不曾注意到我的时刻,我便可以放肆地看着他,热烈的目光肆无忌惮地在他脸上逡巡,我的眼神像被粘住一样,根本无法从他的身上移开。

我看他的时候,寸寸目光都带着爱意。

直到他发觉了,我才像做错了事情的孩子,恋恋不舍地将眼神收回。

我喜欢他的笑容,是那样的温暖。他多像一个春天啊!

他优雅,却又是那么的淡漠。

他不肯把目光停留在我的脸上。这让我懊恼。

我不懂为什么。

我进,他退。

我追逐,他闪躲。

我懊恼,他静默。

我不懂,为什么小爱神早已一箭直射中我的心脏,却迟迟没有射他呢?

我并非口吐莲花的交际女郎,但亦不至于笨拙到面对旁人连寒暄的技巧都一窍不通。但是每次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的整个人都僵硬在那里,不仅词穷,意也穷尽,不仅不会说话,竟连思考也不会了。在他面前我竟只能以嘻嘻哈哈和满不在乎来掩饰自己的心动。

后来细细回味,我才知道,我那一直阴霾的心在他的眼中守望到久违的晴朗。

他的眼睛是晴空的颜色,我的心,这只野鸟,在他眼中找到了方向。

他从不咄咄逼人。

他的表情专注。

他略略低头,轻垂眼皮,他认真思考的样子让人怦然心动。

他让人感到岁月静好。

但是,如若他不在,良辰好景,都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呢?

……

 

……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假期,我想我不会知道自己是那样爱他。

在离开梁郁的日子里,我才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最难跨越的不是千山万水,而是对某个人的想念。
    这年的寒假真难熬,没有梁郁的冬天,格外的冷。

……

 

……

我不喝咖啡的习惯梁郁一直觉得奇怪,他追问过我很多次,我都避而不答。

其实我从不喝咖啡是因为童年时的悲惨记忆。

当年父亲离开家的时候,我欲追上前去挽留他,谁知竟一不小心撞翻了茶几上的咖啡壶,滚烫的咖啡倾泻在我的大腿上,剧烈的疼痛几乎令我失去知觉。这件意外给我的身体留下了一块难看的伤疤,也给我的心灵留下了很深的阴影。自从那次意外之后,我没有穿过短裙,也不再喝咖啡。咖啡对我来说,意味着肉体和心灵的双重痛苦。每次闻到咖啡的味道,我都相当的厌恶,有两次,我甚至几乎马上就呕吐出来。

可是梁郁偏偏喜欢喝咖啡。我和梁郁从来没有一起看过电影,为了让他陪我看一部文艺片,我使出浑身解数苦苦哀求他。他终于答应了,条件是要我陪他去喝咖啡,我欣喜若狂,竟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可是刚刚到了咖啡店,我的胃部就一阵强烈的不适感。咖啡的刺激,再加上几天来为论文苦战,头痛的老毛病又发作了,连续吃了数片阿司匹林,谁知竟然会胃出血!我终于不堪承受,住进了医院。古时君王为博美人一笑,不惜烽火戏诸侯。而我,为了和梁郁一起看场电影,竟然舍命陪他去喝咖啡,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刚到咖啡店的时候趁梁郁不注意我忙把一张纸巾藏在书包里,我会好好珍藏的。

还有那张电影票,我也会小心翼翼地收藏着。

……

 

……

这次住院让梁郁内疚万分,他天天都来医院看我。其实不是他的错,都是我不好,明明不能喝咖啡,还要逞能。

今天梁郁带来一束金黄色的向日葵,一片惨白的病房里,它们却开得那么明媚灿烂。

我喜欢梁郁送的向日葵。他还对我说了很多感人的话,他从来没有这样细心地关怀过我。听完之后我的眼睛竟有些湿润。明明知道他只是出于内疚,花言巧语讨我开心,我还是禁不住感动了。

说完他也笑了,他的眼睛里闪烁着令人心动的光芒。他的笑容真好看,笑得那么真,那么爽朗,不像平日里那些需要应酬的人们,尽是假笑、媚笑,笑里带着谎言。他的笑是那么的温暖,就像春日里的第一束阳光,而我愿意做这束阳光里一粒忘情跳舞的尘埃。

待到花儿凋残后我也不舍得将它们扔掉,我把那些金色的花瓣制成了标本。我总是喜欢从书页间拿出一片花瓣放在鼻尖嗅一嗅,虽然明知向日葵是没有味道的,但我却总觉得能够闻到一股淡淡的清香。

有了梁郁送我的向日葵,我的病一定会好起来的。

……

 

……

春天来到了,我和梁郁常坐在校园里林荫小路旁的长椅上谈天。梁郁时常抱怨,说我是病泱泱的林黛玉。他问我为什么天天跟他一起打球,身体还那么虚弱呢?

我真难过。其实头痛是老毛病了,医生说过不能用脑过度,不能剧烈运动,我本不该打篮球的,可是如果没有篮球,我就没有机会认识梁郁,更没有借口天天陪在他的身边。为了梁郁,这些又算得了什么呢?因为头痛的关系有时难免要服用阿司匹林,所以导致胃也常痛……为了能和他多呆一会,有时我还会装病。每次生病的时候,梁郁说要送我去医院,我都不肯,说送我回宿舍,我也不肯。其实有什么必要呢?我说坐一会就会好的,然后他就这样陪我坐着。即使只是坐着,看着他的侧脸,我也心满意足。梁郁又如何知道我这些蹩脚的小伎俩背后是怎样的柔情呢。

和他并排坐在一起,突然竟有种地老天荒的感觉,突然觉得即使只是这样安静地坐着,什么都不做,春天会来的,花草也会自然生长。

……

 

……

梁郁最常去的只有两个地方:实验室和篮球场,想见他的时候去这两个地方找他总没错。但是前段时间却突然找不到他了,他神出鬼没,整日不见踪影。后来才知他是去图书馆陪另一个女孩了。那个女孩很美,是一种冰冷的美。可他的眼神一刻也不愿从她身上离开。我一直站在书架后偷望,他也不曾察觉。我一直希望他能叫我一声小美,可他说这又俗又孩子气。直到有一天,我听到他叫那个女孩素素,这才黯然心碎。

这段日子以来我试着要从他的生活中退出,但是在同他分开的日子里,我才知道什么叫做思念一个人。不见他的日子,思念竟像猴面包树的种子一样生根发芽,迅速长大,我的心像一颗小小的脆弱的星球,不堪重负。

心理学家说缺乏父爱的女孩往往对男女之情过分迷恋,因为自小来自异性的爱就十分匮乏,长大后只能以另一种形式拼命弥补。我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再跑回到他的身边,装做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以好朋友的身份陪他吃饭、打球、散心。只要能够让我留在他的身边就好,无论他是否爱我。

我要开始尝试着改变自己。梁郁喜欢小鸟依人的女孩。如果我变得温柔起来,他会爱我吗?

……

 

……

事到如今,一切已成过眼云烟。

他热吻的味道还残留在我的唇边,他手指的力度还残留在我的皮肤上。可是我知道,我已经失去了他,不,是我永远都不可能拥有他,他永远都不会爱我。

在他面前,我竟如此卑微。我只是他脚边的一枚落叶。与红尘中的芸芸众女无异,都只是不入他眼的庸脂俗粉。

这个穿白衣的男人,他把我今后的生命变成了一个不真实的幻影,而我,竟情愿为这个幻影消耗我无知的一生。

想到从今以后,我要学会一个人逛街,一个人看电影,甚至是一个人打篮球……眼泪就不停地滴落。

我以为有一天他会为我而感动,可是我错了。爱是不求回报的,也是不能勉强的。

也许,到了我该离开的时候。

……

 

看完整本日记,我一声长叹,站起身来准备离去,但觉步履如铅般沉重。经过那条常和钟美漫步的林荫小路,我呆站路边,不由地眼角湿润。回想起钟美那调皮、任性的样子,我心如刀割。她的娇声笑语,言犹在耳;她的醉人笑靥,恍在眼前。

毕业前的最后几天我发疯般地到处找寻钟美。打她的电话,她已经更换了号码。向所有认识她的人追问她的去向,他们却并不说。许是他们真的不知道,许是他们有意要瞒我。后来我辗转得知钟美在一家报社工作,从此记者们的名字就成了我每天上网看报时最关注的内容。可是我从来没有发现钟美的名字。天下之大,钟美究竟在哪儿呢?我几乎每天都要用google搜索引擎搜索“钟美”二字,三万多条信息我几乎从头看到尾,可是钟美之多,却没有一个是我要找的人。我没有想到这次是真的失去了钟美。

毕业后我来到一家研究所工作。繁忙的事务几乎冲淡了我对素素的思念,但却没有冲淡我对钟美的愧疚。我时时刻刻惦记着钟美,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在想念着钟美。我期待着她会像从前一样突然不声不响地出现在我的面前,然后亲热地挽住我的手臂,娇滴滴地求我陪她吃饭、逛街。如果她再回来,我决不会再拒绝她。无论她说什么,我都会答应。以前钟美在身边的时候我总是嫌她烦,拿她和别人比较,对她吹毛求疵,但是现在没有钟美的日子,我竟陷入了异常焦躁的情绪,每天都像遗失了什么东西一样惶然和不安,也许具体的原因无从察觉,但那种感觉却真真切切。这分明是爱一个人的症状。我以前却急于否认这一点。最愚蠢的是我那时竟不知她那些可笑又可爱的小伎俩背后是怎样的柔情!我犯下了多么大的错误,不仅伤害了一个那么深爱我的女孩,也失去了自己一生的所爱。

连续失恋两次足以对一个男人构成致命的打击,我意冷心灰,只能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之中。

转眼两年过去了。这一年二月的时候,我已在学术上小有成就,并正式成为研究所即将开展的大名鼎鼎的A项目的负责人。由于业内非常重视A项目的开展进程,于是研究所决定和《科慧报》合作,每周连载该项目的相关报道。我自然成了该项目最具资格的发言人。

第一次接受《科慧报》的采访是在一家咖啡馆,负责采访我的记者有一个极有趣的名字——钟小葵。《科慧报》的办报理念本应是崇尚科学智慧,谁知却请个捉鬼的小神来做记者。据说这位小葵女士还是该报的明星记者,我第一次听到便忍俊不禁,笑罢也就清清楚楚地记住了这个名字。

那天是我先到的,等人时落寞地看着窗外,街上空无一人,还是春寒陡峭呢。令我吃惊的是窗外那条街像极了母校S大校园里的林荫小路,那条我和钟美时常漫步的小路。记者在我们约好的时间准时到达。当她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整个人呆住了。

负责A项目进程报道工作的记者不是别人,正是我天天等待日夜思念的钟美。小葵,小葵,我怎么就没想到呢,钟小葵就是爱向日葵的钟美。钟美一向聪慧顽皮,也只有她才取得出这样幽默得让人叹为观止的笔名,我竟然没有想到。

见到钟美,我心中又惊又喜。是我的专业让我和钟美相识,又是我的专业让我和钟美再次相逢。那一刻我真庆幸自己这一生选择了地球物理专业,而不是其它。

钟美一身浅灰色羊毛长裙,足下是浅咖色的羊皮中靴。如今钟美已由昔日里活泼精灵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位不折不扣的淑女。她的举止端庄得体,但却似乎失去了往日鲜活的生命力,她的脸色显得那么的苍白。可我还是发现有一个小细节出卖了她,她颈上那条俏皮的鹅黄色小丝巾带来了春天的气息,这才是钟美本色,黯淡的黑白灰不该属于她,她还是同往日一样的明艳动人。

钟美优雅地端起咖啡杯,轻啜杯中的液体。

日思夜念的人儿此刻就坐在我的面前,看着她那张美丽的小脸,我竟无语凝噎,半晌才道:“你还好吗?现在不怕喝咖啡了吗?还记得从前,我带你去喝咖啡,结果害你住了半个月的医院。”

钟美笑笑:“那是从前的事情,不必放在心上。现在的我什么也不必担心,喝什么饮料都是一样的。”

能够让我再次见到钟美,我已感恩上帝。我一改往日沉默的性格,情不自禁地向她倾诉心中的思念,并企求她的原谅,希望她能够重新给我一次机会。

钟美指指自己左手,那纤细的手指上戴着一枚小巧细致的戒指,上面镶嵌的钻石就像一滴永恒的眼泪。她淡淡地微笑:“我已经订婚。”

我目瞪口呆,只顾着一厢情愿地沉浸在与钟美重逢的喜悦中,却没注意到她手上戴着的戒指。她已经订婚?我日日思念的钟美已经订婚?我的脑海中一片空白,我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我下意识地问了一个很蠢的问题:“他……是谁?”

“他是一个很平凡的人,不会打篮球,不喜欢看国家地理杂志,对自然科学没兴趣,也不懂得文学。”

不知为什么,从前钟美那热情洋溢的脸上如今只剩下淡淡的表情。

“哦,是这样……”我颓丧地说。

钟美微笑地望着我,她的声音平和而自信,不再像从前一样甜如蜜糖了:“你是否担心我的中文系出身不足以承担A项目这样专业、重量级的科研项目的报道工作?放心吧,我会尽力做到最好,我是《科慧报》的年度优秀记者,要对我有信心。”

我心中感慨万千,却一时间语塞,不知该以何言相对。

待采访结束后,我只能独自黯然离去。

A项目庞大工程的报道工作持续了三个月之久。在这三个月中,我和钟美每周至少要见一次面,其中穿插电话若干,但谈的都只是工作,不涉及其它。与我联络见面都只是采访工作的需要,除此以外,她大概对我的一切都不再发生兴趣。而我,也再没有勇气向她问些什么。

三个月来,我苦苦思念的人儿就在我的身边,但所有的语言都变得没有意义,我只能三缄其口,我不能够再向她倾诉我心中的爱恋。这是多么痛苦煎熬的一段日子!唯一令我惊喜和钦佩的是钟美的工作能力。简直难以想象三月来每周连续大篇幅的采访报道会给钟美带来怎样巨大的工作量,一向粗心大意迷迷糊糊的她居然把这一切做得有条不紊,细致入微,简直堪称完美无瑕。她的文章篇篇精彩深刻,视角新颖独特,把一个在常人看来定然十分枯燥的专业做出了最通俗易懂的阐释,把一个平时没有多少人感兴趣的科研项目讲述得新鲜而生动。总而言之,社会反响之热烈远远超出了研究所和报社的想象。而我也凭借着A项目的顺利完成以及新闻的成功报道,在不足半年内迅速跃升到业内最有学术前景的青年学者行列之中,并在整个学术界获得了极高的知名度。

A项目大功告成后的记者招待会暨庆功宴上,我一人独享风光。各大新闻媒体的记者争相提问,我的回答精彩而得体,看得出,所长极其满意,整个会议过程中频频赞许地向我点头示意。但令我不安的是,钟美并没有出席。

回答完记者们的提问,我意外地看到了小安,她正焦急地站在门口。不知怎的,我突然有一种很不祥的预感。

小安一见到我走下主席台就飞快地跑上前来,她的双眼失神,眼皮红肿,脸上都是泪痕。

她一把抓住我的胳膊,着急地说:“梁郁,你快去看看钟美!”

我被她的表情吓得有些不知所措,连忙追问:“钟美……钟美她怎么了?”

“钟美她快要不行了,你快去看她,再晚就来不及了!昏迷前她一直说不要我告诉你,她说过几天就是你的庆功宴,不能破坏你的心情,她说不想让你知道,可我觉得还是应该告诉你,这样对她不公平!”小安边抽泣边说。她说的语无伦次,我听的不明不白。但唯一肯定的是,我之前的预感是对的,钟美真的出事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钟美她人现在哪里?”我故作镇静地问,其实心里早已乱成一团。

小安急得直跺脚:“你堂堂一个物理学博士怎么就这么笨呢?钟美一直有病,脑血管瘤,是家族遗传,而且随时可能会有危险,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你居然没有发现!医生叮嘱她不可以用脑过度,但是你知道为了能去采访你她花了多少工夫吗?一开始主编说什么也不肯让她去,主编觉得这个项目专业性太强了,又刚刚兴起,它只是在专业内受到重视,但是内容太枯燥乏味,社会上感兴趣的读者不会太多,而且写这个稿子需要学习很多专业知识,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却不一定能有什么太大的反响,钟美是报社最有前途的记者,大可以去采访其它更受社会关注的新闻。主编觉得让钟美去报道A项目根本就是大材小用,浪费人才。可是钟美一直坚持,一再保证能够做到让主编满意,这才说服了他。这三个月以来,为了你和你的项目能够得到整个学界和社会的认可,钟美日做夜做,她本来是要参加记者招待会的,但是因为过度劳累,几天前脑血管瘤破裂出血,这两天她一直在昏迷,为了你,她耗尽了自己最后的生命。”

我只听见自己的脑袋里“嗡”的一声巨响。这……这太令人感到意外了,怎么会是这样呢?怎么可能是这样呢?我心乱如麻。

但我心里始终不愿放弃一丝希望。我无助地望着小安说:“钟美是那么热情、开朗、活跃、有生命力的一个女孩,她那么爱运动,怎么会得病呢?现在医学这么发达,也许她还有的救……”

小安看我的眼神黯淡,她绝望地说:“两年前钟美的家人告知钟美,她远在德国的父亲因血压突然升高,最后死于脑血管瘤破裂出血。这是家族遗传病。我真恨这该死的命运。”

我目瞪口呆。叫我如何去相信这样残酷的现实呢?那个爱诗,爱文学,爱地理,爱篮球的向日葵般生机勃勃、活泼烂漫的女孩,她的生命即将逝去。我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我的心情直沉入谷底。前些日子,钟美订婚的消息令我痛苦而绝望,我甚至对她有些怨忿。而现在,我宁愿钟美是真的要嫁给别人,只要她没有生病,只要她健康快乐地活着,她想怎样处置我都可以。

我多么希望小安是在骗我。看着小安,我喃喃地说:“钟美才戴上订婚戒指,美好的生活才刚刚开始,怎么会这样呢……”

小安有些愤怒,却气极反笑:“钟美怎么可能和别人订婚?她为你付出了这么多难道你到现在还不明白?她心心念念的只有你啊!你说的戒指是她父亲的遗物吧,那枚戒指是她父亲临终前留给她的礼物,是家人带给钟美的,因为母亲的关系,钟美没能见到父亲最后一面,所以她一直把戒指戴在身上。父亲二十多年不在她身边,她是要父亲陪她走完自己生命中最后的岁月。”

所有的谜团都水落石出,迎刃而解,我也终于弄明白这整件事,但却更觉痛苦。因为我已错过太多太多,我更欠钟美太多太多。

我赶紧拉上小安,一秒也不迟疑,箭步飞奔到停车场。我终于知道,钟美还是我的钟美,她从来没有离开过我。可是当我知道这一切的时候,钟美却可能真的要离开我了,永远地离开我了。此刻的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要尽快赶到钟美身边,把她紧紧地拥在怀中,我再也不要她离开我!

小安被我拖着,边跑边说:“钟美在完全陷入昏迷前一直念念不忘地叮嘱我,她要我一定亲口问你一句话,她太想知道,你是否真正爱过她、在意过她。”

我的心剧烈地抽痛。我的思想和意识在这样巨大的变故面前已经麻木。鼻中一酸,却没有眼泪。我只知道一件事:我要见到钟美,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再见到钟美。

抢道,闯红灯,逆行,我疯了一样地开着车,耳边不时传来其他司机的叫骂声和抗议的喇叭声。我全部当作没听见,就算飞檐走壁我也要回到钟美身边。礼貌、修养、素质、理性通通滚一边去,我所受过的近二十年的教育在瞬间灰飞烟灭。

我飞奔到钟美病房门口,看到她安静地躺在那里,就像平时睡着的样子。病床上的她是那么的弱小而苍白。护士收拾着仪器还有她身上的点滴,钟美的母亲在抽泣,一个女孩用毛巾在钟美的脸上清理着。我像是被人重重一击,眼前乱冒金星。钟美,那个春天般明媚的女孩,那个葵花般灿烂的女孩,竟然就这样随风而逝了么?那个被我无情伤害,却又让我魂牵梦萦的女孩就这样永远地离我而去了么?我再也不会有补偿和表白的机会,我用右手拼命地拧自己的左臂,并不感觉疼,我已经丧失了全部的知觉。这一定是在梦中啊,这一切都不是真的!我不能相信我所看到的一切!

“梁郁,你还是来晚了。”小安的话让我回到了现实中。我从那个女孩手中接过毛巾,仔细地擦拭着钟美美丽的面庞,望着这张熟悉的俏面,好像有一块巨石压在我的胸前,我的心口一阵剧痛。我用手捧着钟美的脸,低下头,轻轻地、怜惜地吻下去。

能够再遇到钟美,已是我毕生幸福。而我却只能在自己功成名就之后眼睁睁地看她离去。命运为什么竟会如此残忍。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让科学家们引以为傲,就像我凭着A项目平步青云,前程似锦。但是无论科学多么发达,在人类的命运面前依然苍白无力,这真是莫大的讽刺,难怪牛顿最后会去求助于神学。

苦等近一千天,才等到同钟美的重逢。可重逢竟是这么的短暂,匆匆,太匆匆。钟美就这样逝去了,而我又该去往何处寻觅我的春天?不知不觉间我已把车子开到母校,那里春草如茵,春花初绽,五月天正是S大最美丽的季节。篮球场、林荫小路、宿舍楼前,到处都是钟美的影子,可是风过蔷薇,黄鹂百啭,钟美却又消失的无影无踪,只留下我一个人,黯然神伤。黄昏时分,坐在熟悉的长椅上,微风抚过,校园广播里传来了张学友那首《遥远的她》——

 

让晚风轻轻吹送了落霞 我已习惯每个傍晚去想她
在远方的她此刻可知道 这段情在我心始终记挂
在这半山那天我知我知快要将别离没说话
望向她却听到她说不要相约 纵使分隔相爱不会害怕
遥遥万里心声有否偏差 正是让这爱试出真与假
遥远的她仿佛这风声跟我话 热情若没变 哪管它沧桑变化

但这天收到她爸爸的一封信 信里面说血癌已带走她
但觉得空虚的心仿佛已僵化 过去事像炮弹心中爆炸
在这半山这天我悲痛悲痛不已在胡乱说话
夜雨中似听到她说不要相约 纵使分隔相爱不会害怕
人无觅处心声有否偏差 正是让这爱试出真与假
遥远的她仿佛这风声跟我话 热情若没变 哪管它沧桑变化


遥远的她不可以再归家我在梦里却始终只有她
遥远的她可知我心中的说话 热情并没变 哪管它沧桑变化

 

想起前尘往事,但觉心中无限悲怆。我负钟美太多,却已来不及后悔……

 

五天后在钟美的葬礼上,我捧着一大束金黄色的向日葵来为她送别。因为她说过,她最爱我送的向日葵。她还说过,我送她向日葵她的病就会好起来。

以后每年钟美的忌日我都会在她的墓碑前为她送上一束向日葵,我欠她的,永世都还不清,这是我最后能为她做的事,也是我唯一能为她做的事。可是小安却对我说,钟美说过,她不要墓碑,她的心是朴素的,她的心不想占用土地。

小安还告诉我钟美之所以那样爱向日葵是因为它的花语。

向日葵的花语是沉默的爱。

我的泪水无声地滴落。

五天以来,我一直麻木不仁,如行尸走肉般活着。现在我终于知道哭泣,我终于恢复了意识。然后一发而不可收拾,巨大的悲痛攫住了我整个人。我再也忍受不住,无声的抽泣变成泪雨滂沱,我像一只受了重伤的动物般痛苦地哀嚎。

我一生只为两个女人流过泪,为我爱过的两个女人。一次是为董素,一次是为钟美。

董素只是我年轻时的一场梦,一场幻觉。

而钟美,钟美,我们曾经深爱过。

回想起我们相爱的点滴,就恍如一场春梦。原来钟美的爱就是我的春天,我一直苦苦寻觅,其实却是身处其中,而不自觉。如今,已是事如春梦了无痕。

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梦中的我不知道珍惜,梦醒的时候她却早已离我远去……

那些真实却难以相信的事

尘尘 发表于 2009-08-03 17:13:22

1、  时常下这样的决心:每天要跑3000,因为以前的自己就是这样天天坚持的。虽然时常决心,可是现在的自己却从没做到过,但我却总是以为自己是可以做到的。后来仔细回忆,原来每天坚持跑3000已是10年前的事了。

2、  一直坚定不移地相信,自己真正想要做到的事情就一定可以做到。但是游泳,似乎不在此列。一个细节完美主义者即使只是学习游泳,也要接受最系统专业的训练。在体育馆里,在丝毫不懂水性的时候,被扔进深水池里1个月,是即使憋足了气潜入水里也踩不到池底的那种深水池,各种动作都已学得精确到位美观,表面上似乎是学会了游泳,因为据朋友所说泳姿非常之专业,可惜只是花架子,只会潜入水底,一口气能游多久就是多久,绝不敢把头抬出水面。这时开始羡慕会狗刨的人,姿势可能不美,但总能像鱼儿一样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终于开始觉得内容在有些时候是大于形式的。在教练的逼迫下,甚至可以从跳台上跳下去n次,在水里扑腾了几下,喝几口水,在跳水的时候由于水面巨大的冲击力导致大腿青了一片,即使这样,居然也没被淹死。但这当然不算真正学会游泳,悟性之差,常人难以企及。次年又在石景山游乐园水上世界办了一张季卡,整个夏天泡在五颜六色的池中戏水,滑梯、橡皮艇、甚至在造浪池里潜水,一个夏天就这样泡在露天泳池,且没有任何防晒措施,皮肤被晒得黝黑(若得了皮肤癌,一定要追溯到彼时),头发由于长时间泡在含漂白粉的泳池中而慢慢发干发黄,天天顶着一脑袋黄毛儿,不知情者还以为染了什么时髦的颜色。即使这样坚持两年,我还是没有真正学会游泳,遂放弃。

3、  坚持每天早上5点钟起床真的有这么难吗?高考前数月把闹铃定在早上5点,就是希望自己能起来背背单词,看看英语。但闹铃响起的时候我从没有起来过,直到高考结束,我取消了闹铃。考研的时候还是这样,往事又重演了一遍——我从未在闹铃响起的时候起床过,直到考上研究生,取消了闹铃。上个学期,我是真的下定决心要利用早上的时间学习了。5门课分别在周一到周五选,而且都选早上8点的课。这回总该早起了吧?可我居然学会了翘课。暑假里依然每天定这样的闹铃,依然每天等到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才起床。现在我已不得不面对这样的事实:也许让一个夜里3点钟睡觉的人5点起床真的有点困难吧。

注定失去的恋人们

尘尘 发表于 2009-07-15 22:59:46

注定失去 事实如此 

可能春风来得太早
 
裸露的银杏叶尚未习惯浑身鲜绿的饰物
 
护城河在干涸中解冻时
 
我还未明白霰雪在尘沙中曾怎样的飘落
 

可能阳光来得太急
 
把眼睛晒成漆黑晒成眩惑晒成空茫
 
与白色药片做伴的双唇
 
猝不及防清风的偷吻
 

可能一切来得太突然
 
试图寻觅使人感动的细节
 
我们却如郁热的夏风 丧失在午后
 
如何掬起池中春水泛起的圈圈涟漪
 

遇见你 是不可能的
 
不遇见 也是不可能的
 
在秋夜,梧桐叶落,不想你 是不可能的
 
神啊,这非我所愿却无力抗拒 
 

分手,不只是可能

一场雨。

尘尘 发表于 2009-07-13 22:08:51

傍晚,一场如期而至的大雨。

我从学校回来,躲在车站底下,等车。雨中的我就像一件破旧的瓷器,落满灰尘,滚着水滴。车来了,很拥挤,迫于大雨的压力,上了车。

在车上,我被挤得四荤八素,背包里1.33kg的笔记本显得分外沉重。身边座位上的女孩在悠闲地玩她的泰迪熊手机链。

突然传来一阵童音,我脑中竟“嗡”地一声,一下子呆住了。“小燕子,穿花衣……”最寻常不过的儿童歌曲。我之所以感到震惊是因为那声音分明是属于我的,我太熟悉这声音和这首歌。因为那分明是20余年前的我,一样的鼻音,一样的顿句。

声音来自一个中年男人的手机。从内容可以判断,那不是铃声,应该是他录制的内容,是他为女儿录制的歌吗?他一定很爱她,爱到要把她的声音存在手机里,随时可以听到她的歌声。此时的他望着窗外,眼神有几分空洞,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我震惊于那与我一模一样的声音。这首儿歌是爸爸在20多年前为我录制的,用那台比洗衣机小不了多少的旧式录音机。那盒磁带他一直保存着,小的时候他常常听。他那时是多么爱我。

即使在我成年之后,有一次我回到家中,发现他还在听那首儿歌,那时,那盒磁带已经十分破旧。

我默默地看着那个中年男人,直到他下了车。我目视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雨雾中。

回到家中,爸爸不在,和往常一样。家里只有我和妈妈两个人。

我忘不了这场雨。

这场雨。

雨是一生过错,雨是悲欢离合。